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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游民柳忠秧叫声大姐“谢”方方!无业游民柳忠秧“挽弓一怒射”方方(之二)!

2015-03-14 20:45:28      点击:

无业游民柳忠秧叫声大姐“谢”方方

-----无业游民柳忠秧“挽弓一怒射”方方(之二)

提要:湖北省作家协会主席方方女士自2014年5月25日起,连续几天在其微博上发布“‘跑奖者'就是柳忠秧!……他搞定了所有评委……我相信此人正在北京评委中活动……”等毫无事实根据且涉嫌对我进行造谣、抹黑、诽谤的内容后,在全国乃至国外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以正视听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人于2014年6月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3月13日此案经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后,方方又发表了《我为什么要批评柳忠秧》一文,再一次对我构成了伤害。时至今日,作为公民,我也该对上述强加于我身上的不实之词作个系统的应对和辩驳,本着“法律问题法律解决、学术问题学术争鸣”之最高原则(这也是福建师范大学教授、博导孙绍振老师一再告诫、要求我的),特在此发表《无业游民柳忠秧叫声大姐“谢”方方-----无业游民柳忠秧“挽弓一怒射”方方(之二)》之严正声明,以正视听,以辩冤诬,敬请公众评判!


   方方这种在法律上有罪推定“我搞定湖北省鲁奖全体初评委亦即他们被搞定”(换言之就是我给了湖北省鲁奖全体初评委好处,他们亦收受了好处)的言论(如方方的“指控”成立,则我和全体评委是相互勾结,共同违法甚至犯罪),对我本人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1、方方以其著名作家、文学大省湖北省作协主席的“官身”,涉嫌“裹挟”公共资源,严重误导了民意尤其是部分媒体和网友,导致个别“专家”、部分网民罔顾基本的诗学常识、学术良知、学理要求对我的诗歌作品进行亳无道德底线、泼粪骂街式的诋毁,严重贬损了我作为实力派优秀诗人的诗歌创作成就。

2、“方柳之争”事件爆发时最初几天一些媒体和网络因不明真相而对我进行铺天盖地的“抨击和讨伐”已严重伤害了我女儿(正读小学一年级)的身心,被人指指点点她爸爸走后门跑奖的阴影至今笼罩着我女儿幼小的心灵。

3、严重侵害了我的名誉和精神,侵害了我家人正常生话的权利,扰乱了我家人安宁幸福的家庭生活。
   “方柳之争”事件骤然暴发之时,我正在居家附近的旅馆潜心创作长诗(写诗是我的职业,以此赚取创作费、稿费为生)。当其时,我一来创作任务重无法分身、二来秉持好男不和女斗之古训、三来顾及国家和政府的颜面(试想我若如方方这般“泼辣”与她对掐死缠,必将成为文坛笑话)等等,故,在万般受屈受辱之下,我也只口授了一则声明文章——《无业游民柳忠秧“挽弓一怒射”方方(之一)》,其时我血压极高,故由弟子执笔。  

  “方柳之争”事件暴发近一年以来,我一直尽力谨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戒条面对所有的污蔑和谩骂、攻击与“围剿”,但方方主席却一直对我紧追不放,一而再、再而三的对我进行攻击和伤害,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不得不以此《湖北省作协主席涉嫌的“过与非”-----无业游民柳忠秧“挽弓一怒射”方方(之二)》一文,进行系统的辩驳和回应。

 

从法律的角度看,我真为方方女士捏把汗,您对我的言辞攻击已涉嫌构成诽谤罪,若经法院判决成立,那您可能将由主席变成“罪犯”了。我自思与您无冤无仇,但为什么您一定要对我下狠手、下死手呢?就算我想帮您——不追究您的“诽谤罪”,但法律无情啊!假如我放弃了对您涉嫌诽谤罪的控诉,那我又对不起法律,这违反了“违法必究”的法治精神。这如何是好?诗人毛润之说过“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您这次无缘无故“恨”死我一回;我斗胆猜测(而不是造谣)一下,那您“爱”的又是谁呢?值得吗?别不把村长当干部,无业游民也是人吧?!我从不指望您“爱”我,但总不能把我往“死”里整吧?下文细细道来。

首先与您探讨一下学理。由于人类认知、思考的局限性、主观性等,故判断好坏、优劣、是非虽无绝对的标准,但总有相对的尺度。时至今日(尽管饱受您的贬损),我依然和广大读者认同您方方是著名作家(尽管有评论大家、名家指出您逻辑水平差、语法有毛病、语言不过关等等)。好了,这就叫判断的相对正确性(没有绝对真理就是这个道理)。


下面请您注意了:

1、中文核心期刊《文艺争鸣》2014年第五期开辟“柳忠秧诗歌笔谈”专栏,刊发了谢冕、樊星等六位诗评名家的评论文章,对我创作水平多有褒奖;2、孙绍振、於可训、蒋述卓等名家对我诗作或点评或专论,多有肯定;3、我的《岭南歌》是上海世博会现场唯一首发的长诗,广受好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或节选,就连香港《成报》也破天荒整版刊登;4、我应邀歌颂、感恩南水北调库区人民(而不是政府等)的长诗《圣美大江》被《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特刊封底整版隆重推出,被《经济日报》大篇幅节选,均反响热烈,成为了湖北省主要领导和省委宣传部打造的重头专刊品牌。您或许可以说省领导不懂诗歌,但专刊文艺版把关的内行、名家也不少呀!总不至于都丧失了判断力,就您方主席行吧?!……从真理的相对正确性来讲,我诗歌作品的好坏优劣,您、我说了都不算,当然网民(粉丝、水军、骂党)说了更不算,那谁说了算?当然是诗歌批评家等专家、学者说了算,毕竟他们是专业人士。

再与您谈谈逻辑。之前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我之所以除发了个“‘挽弓一怒射'方方”的声明外,一直都懒得回应您,为啥?就因您所说要么前言不搭后语、要么偷换概念、要么强词夺理,毫无逻辑、章法可言(民间的朴素说法叫“讲道理”)。您有权质疑、揭发我“跑奖”,好!这是您的权利,但请您出示证据要么讲事实摆道理,实证法嘛,拿出尽量(无限)接近事情真相的证据来,坐实我嘛!要么您就归纳、演绎、推理,最后作出经得起法律检验的判断。可您老一会说我搞定所有评委(证据呢?);一会说我在北京活动评委,这一条您老麻烦大了:我那时在广州旅馆住了一个多月,有发票有监控可查呀!最要命的是,当记者顺着您对我的指控采访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何建明时,何副主席说,很抱歉,到目前为止,本届鲁奖评委会尝未组成!用逻辑学的排除法,我活动谁去呀!就凭这一条,您是不是对我涉嫌造谣中伤诽谤啊?就算是化“敌”为友,我想帮您“抹平”,可法律不干啦!告诉您老一个重要消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就是依法治国,您(专家作家)、我(业余诗人)恐怕得带头响应才对呀!

还有您在《我为什么要批评柳忠秧》一文中说获奖的诱惑太大了,得奖后各级党政部门要啥给啥,金钱、名誉、地位、职称、物资(房、车),以此就认定我一定会跑奖、一定在跑奖,试问这是什么逻辑?借您的话,在此我也顺便问问方主席了,我是落选者,无资格要钱要物;您方方是第五届中国鲁奖得主,您向党和政府要了啥钱啥物啥好处?各级党政部门又给了您啥钱啥物啥好处?如您是普通作家可以拒绝回答,但您贵为湖北省作家协会主席,您有义务向公众、媒体回复:您获奖后究竟向党和政府要了啥钱啥物啥好处?请从实“招”来,以正视听,哈哈!


最后跟您谈谈法律。您老动不动就义正辞严地指责我“搞定专家、活动评委、跑奖”等等。拜您所赐,我近期恶补了法律,您这叫有罪推定呀!您动不动“听说柳忠秧咋地、觉得柳忠秧咋地”然后就断定柳忠秧咋地!我的天,皇帝、暴君、独裁者都不能这么干嘛,何况您只是个作家协会(除了作家邪会外)主席。您这次发飙,不仅推定(咬定我),而且咬定所有的评委。太狠了吧?一杆打了一船人啰!我去北京就是跑奖,那您去北京(您是省作协主席同时又是报名参奖的作者,故,哪怕一只脚踏进京城就涉嫌了、公私不分了)干什么?您在攻击别人的时候,为何就不想想自己的角色呢?您的“有罪”推定是,柳忠秧开了几次研讨会,所以姓柳的就是涉嫌跑奖。这是什么逻辑?什么法理?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逻辑关联。我善意提醒您老一下,我就是开一百次研讨会,那也是靠我拉赞助或花自己的血汗钱!您老指责我吃饭、喝酒,这关您屁事?您管的着吗?可您呢?!您敢说您的研讨会、活动、旅行出游、每顿饭局都是自己掏的吗?没有公私兼顾吗?您满中国出差、全世界跑,花了多少公款?您的对立面曾联系过我,说您亲自兼任一把手的二级单位一年几百万的经费,您敢说您没有一点假公济私、公私不分吗?我小柳为人厚道,不与您计较罢了!但各级纪检、监察、反贪、审计部门可没闲着啊,媒体也是监督公权力的重要阵地啦。所以我奉劝您一句:以后我的研究会还是可以公开搞,当然我是穷人办会,大家帮忙。至于您方主席,您在《我为什么要批评柳忠秧》一文中说开这样的研讨会自然是要给车马费以及送礼品以及吃饭的。这一点,对文坛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那我问您方主席出席了多少场研讨会、签售会,拿了多少车马费?有没有拿红包?若有,拿了多少?跟纪委汇报去!给网友、公众、媒体交代下!呵呵,您老今后再搞活动就悄悄地整吧!


   还有私德问题。您、我都是生儿养女之人,据说您小孩还很优秀,我是相信的。可是您这次的炮轰,对我上小学一年级的女儿的心灵伤害是无穷的。2014年五月底,您一手造成的一边倒地“超级黑”我的时候(当然就是那么几天),我女儿在我们出席汨罗江祭屈原的公众多场合当着众人的面恨恨说了句“方方不是好人!”尽管是小儿之言,但我和夫人还是很严肃地开导、批评了她,一来不想她介入大人之纠纷、二则不想培养她的仇恨。对这一事件,当时有不少与会客人可以作证。直到现在,我和夫人还需对女儿不时做心理疏导。世界很小,同时与您、我相熟的多位老友都劝我与您和解。但,纵使有一万个愿谅您的理由,可只想一想到亲爱的女儿所受的委屈,我就不能原谅您方主席;当然还有那些专家们的被诬蔑,我没有权力放弃诉讼。
   得饶人处且饶人。与人玫瑰,手留余香。也许从心底某处,我已多少原谅了您。再次拜您所赐,我面对了铺天盖地的网络暴力,顶住了疾风骤雨的诬蔑漫骂。拜托您的狂怒,让我恶补了法律、进补了逻辑,让我强大了内心、冷静了理智,也让我学会了宽恕、铸造了坚强!想想马年,多少有点“兵荒马乱”的“马迹”,所以光写小说(比如您)、光写诗歌(比如我)是不行的。学习、学习、再学习,让我们共勉吧?!行文即将结朿,我突然吊诡而黑色幽默地想改本文的标题,权且叫:无业游民柳忠秧,叫声大姐“谢”方方。万马混战,一声谢过!未尝不是人生的历练亦或是悲喜?!最后提个建议,等法院判决后,无论谁输谁赢,让我们放弃物质金钱赔偿,结束内战,一致对外:干一件惊天动地的伟大事情。啥事?——一旦国家受到侵犯,我们合写宣战书。原因:经此“方柳”大战,至少我们都懂或精通法律。还有?您老火气大,长虹贯日;我逻辑性稍强,慢火攻心。还有没?真还有:男女搭配,宣战不累!

严格按照评选规则和纪律来讲:哪怕您是作协主席,您也无权知道详细的评奖过程与精确的评选结果;如果您不幸都知道得很准确,那您则涉嫌滥用权力、“监守自盗”。

按您所表明的立场和职责,如果您在我诗集送中国作协参评之前觉得有问题,那您就应该通过组织程序、纪律要求启动对我涉嫌“跑奖”的审查行动。可在送中国作协之前,您明明“觉得”我有问题偏又不作为,很抱歉,您又涉嫌渎职(可能至少是违纪甚至违法、犯罪了)!

偏偏我诗集严格按程序与规章送到了中国作协并取得了参评资格,您老又横杀一枪,说我搞定了所有评委。很遗憾,您这不仅又涉嫌滥用职权(以作协主席身份干预别人的评奖资格),而更要命的是您涉嫌造谣、诽谤罪了(微博转了近5000次)。没办法,不是我与您过不去,逻辑就这么推理的,道理也是这么摆的。法律无情,法理至上!
   我今天要善意提醒一下个别热衷“批、劈”柳诗之人:无论您是久历江湖的“名家”、老手,还是急于成名的新秀、愤青,批评“柳诗”是你们的权力,我也竭诚欢迎严谨深刻的学术批判。但是,狠批之前请仔细读一下我的文本、了解一下我的诗学观。柳郎我半世学诗,心无旁骛,虽不敢说“空前绝后”,但本人作品绝不是少数网络暴力所“死黑”的“歌德派”、“打油诗”、“顺口溜”!同志哥先锋姐们,莫搏名(急于成名无所不用其极)不成反辱你此生英名。白底黑字鸡血般的漫骂狂欢,要经得起我“喝慢酒打慢牌”的文道诗功之验对。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为文之精细精妙,恰如一针穿越三层絮(棉絮),过细(絮)过细(絮)且过细絮)!切莫学糙哥打拳、淫姐卖骚!我的十几首长诗,那是坐着冷板凳、禁着诱惑、耐着寂寞、经着贫穷而呕心呖血的压枕之作,真被您一吓二骂三吆喝而批倒,那才真叫跛驴的屁股邪了门!指不成二百多位学者、数十万字的研评抵不了你们几位网络红人达家?网上“孙悟空”无所不能、名满天下,但无论何种来历的孙悟空,注定都是无娘生无爹教的野种,难道不是吗?你们泼骂滚滚来,我自悠然看一眼。借句桥段:“我不生气”!说句雅语:让我们共同相信真理会越辩越明!
   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这两党在我的诗笔下是一对欢喜冤家。尽管孔子曰“君子不党”,尽管党的繁体写法藏黑、简体写法兑水掺假,但我透过历史迷雾锁定一桩明析的史实,即国、共两次合作,干了两件好事:其一、北伐基本完成国家统一。蒋介石的中华民国肯定好过北洋军阀的中华民国。其二、国共合作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全国抗战以后,两党摩擦不断,但毕竟只打骂不离婚。国、共两党的北伐、抗战之功,难道不是开天辟地之盖世伟业?更何况中国国民党及其前身还有推翻千年帝制、创建亚洲第一个共和国的殊勋!

好了,说了这么多,气也撒了,愤也泄了,是非曲直,就交由法院判决、公众评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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